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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在解读这一政策时指出,四川是全国重要的水能资源大省,截至2016年底,全省水电装机达7096万千瓦,年发电量2866亿千瓦时,分别占全省装机和年发电量的79.2%、88.35%。
但是,近年来,由于电力需求增长放缓等原因,四川水电丰水期不能完全消纳,弃水现象多有发生。2015年和2016年,四川调峰弃水电量分别为102.2亿千瓦时、141亿千瓦时,损失巨大。降低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,是为了降低用电成本、鼓励工商业和居民多用电,缓解弃水问题。
根据 《措施》,在降标杆电价的同时,四川将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。丰水期富余电量基数维持2016年基数不变,工业企业用电量超过基数的增量部分确定为富余电量。富余电量交易价格为0.07~0.1元/千瓦时,通过集中挂牌等方式实施。相较于正常用电,这一价格水平对工业企业无疑十分具有吸引力。
四川还将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,以鼓励居民增加用电。该措施内容为:自6月1日起,至10月31日,对于四川电网“一户一表”城乡居民用户,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代其采购丰水期富余电量;在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,对月用电量在181~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.15元/千瓦时,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.2元/千瓦时。现行居民低谷时段优惠电价、城乡“低保户”和农村“五保户”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。
“也就是说,平时用电量越大的居民,在6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,得到的实惠越多。”国网四川巴中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刘柄宏告诉记者,“这也是阶梯电价制度在四川实施以来,首次被打破。因为与其让水白白流掉,不如多鼓励电力消费,毕竟电力是清洁无污染的。”据记者了解,2016年,四川居民生活用电量达392.7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15.2%,是全省重要的电量增长点。显然,四川此次推出的下调水电电价、试行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等措施,将会收到多方共赢的效果。
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表示,经初步估算,电价改革十项措施预计今年将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上百亿元。